發布時間:2024.06.19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3 萬噸高端鍛造模具材料及制品 技改項目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 (環發[2006]28 號)和《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 364 號) 的相關要求規定,現就《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3 萬噸高端鍛造模具材料及 制品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的信息進行公示,并進一步征求公眾意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3 萬噸高端鍛造模具材料及制品技 改項目
2.建設規模:項目利用原有 15T 電弧爐、20T 精煉爐、20T 真空脫氣爐,新購 置 20T 中頻爐 1 套(一機兩爐)、15T 電渣爐 1 臺、10T 電渣爐 1 臺、5×2×1.2m 加熱爐 4 臺、80T 退火爐 2 臺、4500T 快鍛機 1 臺、60T 電加熱爐 2 臺、熱處理裝 置、60T 電退火爐 5 臺、數控帶鋸床、平面銑床、削皮機、矯直機、噴涂裝置、 CNC 加工中心等設備,項目建設形成年產 3 萬噸高端鍛造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產能力, 技改后公司總生產能力為年產 5.8 萬噸工模具材料及制品。
3.用地選址:縉云縣壺鎮鎮姓汪村鎮南汪路 69 號 4.建設單位: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大氣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為:和聯村、胡宅口村、好溪村、山 河村、聯豐村、南頓村、新民村、中興村、新范村、農興村、新和村、蒼源村、吉 安村、姓汪村、宮前村、沈宅村、前路村、雙豐村。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廢氣:在落實污染治理措施的情況下,項目排放廢氣中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 占標率大于 10%,本項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 占標率滿足≤100%的要求。且在環境空氣敏感點處滿足環境質量標準要求。本項目 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30%。本項目疊
加現狀濃度、區域削減污染源以及擬建項目的環境影響后,主要污染物的短期濃度 限值疊加后符合環境質量標準。項目廢氣正常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及廠界附近的居 民點影響較小。
廢水: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標后納入市政管網,經 過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項目廢水污染物得到進一步削減,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噪聲:項目從車間降噪設計、設備合理布局、設備隔聲降噪、強化生產管理、 廠界隔聲設計等方面加強噪聲防治,投產后晝夜間各廠界噪聲對周邊環境產生的環 境影響較小;廠界周邊聲環境可維持聲環境現狀。
固廢: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均可得到妥善處置,基本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廢氣:熔煉廢氣經半封閉罩+屋頂罩收集后經采用脈沖式布袋除塵處理后通過 27m 高排氣筒排放;重熔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采用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堿噴淋處 理后通過 25m 高排氣筒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采用低氮燃燒工藝)收集后通過 25m 高排氣筒排放。
廢水:項目間接冷卻水和直接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噴淋廢水經氯化鈣/ 石灰絮凝沉淀后循環使用;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 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管;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項目廢水 污染物得到進一步削減,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噪聲:車間降噪設計:日常生產關閉窗戶;加強管理:定期檢查設備,加強設 備維護,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避免和減輕非正常運行產生的噪聲污染;實 施減振隔聲處理措施,避免對周圍敏感目標產生影響。
固廢:各類固體廢物均采取了相應的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理處置措施。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選址縉云縣壺鎮鎮姓汪村鎮南汪路 69 號,項目利用原 有 15T 電弧爐、20T 精煉爐、20T 真空脫氣爐,新購置 20T 中頻爐 1 套(一機兩爐)、 15T 電渣爐 1 臺、10T 電渣爐 1 臺、5×2×1.2m 加熱爐 4 臺、80T 退火爐 2 臺、4500T 快鍛機 1 臺、60T 電加熱爐 2 臺、熱處理裝置、60T 電退火爐 5 臺、數控帶鋸床、
平面銑床、削皮機、矯直機、噴涂裝置、 CNC 加工中心等設備,項目建設形成年產 3 萬噸高端鍛造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產能力,技改后公司總生產能力為年產 5.8 萬噸 工模具材料及制品。
項目建設項目符合環境管控單元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 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建設項目符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 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線一單”的要求; 符合“四性五不批”的要求。
項目實施過程中,企業應加強環境質量管理,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采取相 應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固廢得到安全處置,則本項 目的建設對環境影響較小,能基本維持當地環境質量現狀。
從環境保護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
式和期限
公眾對本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可至建設 單位或環評單位辦公場所查閱報告相關內容,必要時可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單位索 要補充信息。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對象、范圍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 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 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 議等。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yidingxincai.com) 公示;
2、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范圍內的村(居)民委員會、鎮街設置的信息 公告欄公示。
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發送電子郵件、撥打電話等方式,發表
對項目的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4 年 6 月 19 日~2024 年 7 月 4 日。
十、當地環保部門、環評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項目審批單位名稱:麗水市生態環境局縉云分局 聯系電話:0578-3315719
環評單位:浙江翠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殷先生 聯系電話:18158411985
建設單位: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汪先生 聯系電話:13754259999
公告發布單位: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4 年 6 月 19 日